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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60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2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79.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5 月 11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奇生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万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元)
肿瘤精准
诊断试剂 广发银行股 上海源奇
产业化项 份有限公司 生物医药 9550880206444100375 0.00
目-试剂研 上海分行 科技有限
发中心项 公司
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为“甲方”)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一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与乙方、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后因甲方一发布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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