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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 2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信证券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24 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会通转债”转股价格暨可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面值总额 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二、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83,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到期赎回价为 115.00 元(含最后一
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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