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 亿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75.91 亿元。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自有办公大楼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6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6.72 亿元,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自有土地及厂房抵押,并追加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海宁晶科智造有限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敞口金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由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 9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由浙江晶科为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 9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8 亿元,由浙江晶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出口退税账户质押、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厂房抵押,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 2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上饶晶科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 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上饶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 16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楚雄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向中国进出口银
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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