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8:51:20 股吧网页版
威腾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腾电气”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24,244,972 股,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1,755,028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份数量为 71,738,0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数的比例为 45.8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24 年 7 月 7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
顺延至 2024 年 7 月 8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股份数量合计 506,48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4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156,000,000 股增加至 156,506,480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蒋文功的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若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承诺:

1)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且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