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3 16:51:23 股吧网页版
凯尔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7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在公司股东大会签到处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举手先后顺序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问题。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以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务必签署姓名。现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表)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