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5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方式:010-56051541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中信建投证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97 号文”批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45,091 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0,199,990.23 元,扣除发行费用10,443,396.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56,594.00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天智航签订《持续督
2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已报上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天智航经营
情况,对天智航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2024 年 1-6 月,天智航在持续督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项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4 年 1-6 月,天智航及相关当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天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智航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