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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20:01:55 股吧网页版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 BILEI、BICHAO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 BILEI、BICHAO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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