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8.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7.77 元/股(( 含)(( 保留两位小数)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3 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向董事
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772,46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858,316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13,914,144 股。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
截至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 858,316股增至 1,056,603 股,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056,703 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13,715,757 股。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 0.23040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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