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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6:26:14 股吧网页版
奥浦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浦迈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核心技术人员王立峰先生的辞职报告。王立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王立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王立峰先生的具体情况

王立峰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延边大学学士,吉林大学硕士,曾就职于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吉美瑞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副经理、质量保证总监、质量部副总经理、
高级质量保证总监等岗位。自 2019 年 12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 CDMO 业务质
量保证总监,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富诚海富通奥浦迈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其已获授(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

离职后,王立峰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王立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担任公司CDMO业务的质量总监一职,负责公司CDMO业务质量团队的管理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王立峰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王立峰先生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对其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立峰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等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王立峰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已拥有多项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王立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63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2.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肖志华、贺芸芬(HEYUNFEN)、梁欠欠、王立峰

本次变动后 肖志华、贺芸芬(HEYUNFEN)、梁欠欠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峰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投入,保持研发队伍人员的稳定,吸收优秀技术人才,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公司与王立
峰先生签署了相关《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王立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王立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担任公司 CDMO 业务的质量总监一职,负责公司 CDMO 业务质量团队的管理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王立峰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具备完整并持续迭代的核心技术体系,现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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