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8 16:41:07 股吧网页版
奥浦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1.68元/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
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4,772,460元变更为
113,548,754元,总股本由114,772,460股变更为113,548,7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3、邮编:201321

4、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5、联系电话:021-20780178

6、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