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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15:36 股吧网页版
奕瑞科技:奕瑞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Ray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90号 9 幢 2 层 202 室)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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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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