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23,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广福先生提
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8/22~2024/8/21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4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9.58 元/股(含)(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为 50.00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293,488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799%
实际回购金额 31,482.3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19 元/股~40.58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5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63,747
股,已回购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 10,293,488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144,937,715 股的比例为 0.47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58 元/股,最低
价为 18.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30.5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823,317.1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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