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8.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53.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45.7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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