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
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6.00 元/股调整为 5.61 元/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8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5.61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7.1524 万股
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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