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 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向特定对象发行 16,000,000
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20.7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扣
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551,356.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 号)。
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当前储存金额
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 8110701011902845519 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 0.00
支行 目——基因测序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天津
武清)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701011902845519 ,截止 2024 年 8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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