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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9 17:34:38 股吧网页版
深科达: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深科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80,886.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19,113.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56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22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总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惠州平板显示装备

1 深科达智能制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15,504.83 11,766.50 11,466.43
造创新示范基 二期建设项目

地续建工程 半导体先进封装测

2 试设备研发及生产 12,521.87 8,925.59 8,697.99
项目

深科达智能制 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

3 造创新示范基 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 25,807.94 5,307.91 5,172.50
地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00.00 9,745.00

合计 / 63,834.64 36,000.00 35,081.91

公司持续关注下游市场需求以及公司自身订单情况,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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