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20:29:06 股吧网页版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具体沟通情况如下:

2024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记录。
2024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交流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