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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17:47:05 股吧网页版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股票简称:普源精电 股票代码:68833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2,166,37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23.08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新增股份 2,166,377 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普源精电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
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共 5 名,为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并保证《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悦 王铁军 王宁

吴雅文 王珲 秦策

刘军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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