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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3 20:13:48 股吧网页版
颀中科技: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人调整为 253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除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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