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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8 13:27: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公司昨天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有三点疑问,请董秘解释:1,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2,为何基数年是2022年而不是已经公布年度快报的2023年?算下来,2023年目标只要6.3亿,可实际已经完成8.91亿,这很无聊,3,近期盘面明显有人压盘,很清楚跟股权激励有关
中科飞测: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致力于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经营发展,考虑到公司2023年度最终业绩实现情况暂未最终确定,公司以2022年为业绩基数,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自身经营发展规划设置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标准具有合理性。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4-26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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