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中科飞测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保荐机构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中科飞测签署协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2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的权利义务
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者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不定期对中科飞测进行回访、现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科飞测业
务情况,对中科飞测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2023 年度,中科飞测未发生该等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情形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2023 年度,中科飞测及相关当事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人未发生该等情形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3 年度,保荐人督导中科飞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督促中科飞测依照相关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保荐人对中科飞测内控制度的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查,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效执行内控制度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荐人督导中科飞测严格执行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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