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甬矽电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 18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周超和夏亦男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周超和夏亦男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情况...... 3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
情况...... 4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6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一、推荐结论...... 7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7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7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8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说明...... 10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21
七、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23
八、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的相关要求...... 27
九、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29
十、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31
十一、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4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 项目协办人 其他项目组成员
平安证券 周超、夏亦男 无 赵博伟、章诗麦、郑兵、王柠
(一)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保荐代表人姓名 证券从业时间 项目执行情况 执业记录
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并完成了甬矽电
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福鞍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泰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周超 2009 年 12 月 福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唐山港非公开 未受处罚
发行股票、泰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星
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韦尔股份重大资产
重组等项目
夏亦男 2021 年 3 月 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并完成了甬矽电 未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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