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竹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竹民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竹民先生,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系半
导体微电子专业,本科学历。1987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上海市专利事务所
专利代理人;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三菱重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事务所经理助理;199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
利代理师;2016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上海申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
今,任通博(上海)拍卖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竹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事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个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中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征集人同意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277 号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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