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以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对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Am)
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
的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度 入增长不低于 50%;或 2024 年净利润不低
于 5,000 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
的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度 入增长不低于 80%;或 2025 年净利润不低
于 10,000 万元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 A≥Am X=100%
业绩考核指标 90%≤A/Am*100%<100% X=A/Am*100%
(A) A/Am*100%<9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E)”、“良好(H)”、“合格(U)”、“一般
(I)”和“待改进(G)”五个档次,届时依据股票期权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对
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E)/良好 一般(I) 待改进(G)
(H)/合格(U)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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