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门科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31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842.9163 万股的2.64%,不设置预留权益。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个人、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31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2,842.9163 万股的 2.64%。不设置预留权益。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021 年,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尚有 846.85 万份仍在有效期内。2022 年,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尚有 811.50 万份仍在有效期内。2023 年,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尚有 809 万份仍在有效期内。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 186 人,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员工总数 1,680 人的 11.07%。具体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及
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 1 名中国香港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在于,公司所处的医疗器械行业人才竞争激烈,其在公司的经营发展中起到重要 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以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期权 约占授予股票 约占公告日股
姓名 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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