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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9 月 6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稳定公司核心团队和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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