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晓伟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研究员。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关于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参加股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东大会次数
杨晓伟 6 6 0 否 2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
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应的意见,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进行现场考察,加强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市场开拓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情况的了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与我保持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在公司的协调安排下,本人于报告期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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