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宏
建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2.5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758,594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5319%
实际回购金额 9,400.7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8.00 元/股~57.18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4 日,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02.56 元/股,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758,59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19%,回购最高价格为 57.1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48.0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00.7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段忠福先生、孙凯先生、石新华先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7,323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48%。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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