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 号)核准,福建
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42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1.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3,388.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50,000.00 44,200.00
合 计 50,000.00 44,200.00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5,534,424.00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23,434.42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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