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3 17:00:25 股吧网页版
赛特新材: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

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 年 9 月 27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

债将停止转股。

证券代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码 起始日

118044 赛特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4/9/27

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赛特转债”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从 24.20
元/股调整为 24.15 元/股(最终转股价格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为准),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 不 参 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赛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证券时报》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赛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赛特转债”将停止
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赛特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 2024 年 9 月 26 日(含 2024 年 9 月 26 日)之
前进行转股。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价格调整的计算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