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
普通股股东人数 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583,6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583,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137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1376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 1,891,300 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独立董事梁新清因工作
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2,502,770 99.9020 78,768 0.0954 2,125 0.00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使用部分超 6,308 98.733 78,76 2,12
1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460 9 8 1.2328 5 0.0333
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石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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