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 号)同意注册。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规定,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 12 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2024 年 9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6.00 元/股,本次发行底
价为 66.0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6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3.94%。
(四)发行数量
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10,129.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738,645 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 66.00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6,686,212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0,129.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053,79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60 元/股,发行股数为 16,053,7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1,289,994.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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