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信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23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6,053,79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6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1,289,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3,226,696.7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38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 304,145,000.00 257,585,000.00 257,585,000.00
动器产能扩建项目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
2 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 308,867,900.00 243,080,000.00 243,080,000.00
产业园项目
3 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 306,445,000.00 254,375,000.00 236,311,696.74
实证基地建设项目
4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77,060,000.00 56,250,000.00 56,25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00.00 290,000,000.00 290,000,000.00
合计 1,496,517,900.00 1,101,290,000.00 1,083,226,696.74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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