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
性和延续性,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1 日和 2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与天职国际
会计师就审计重要事项、计划安排进行沟通。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天职国际会计师就 2023 年财务
报表审计总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初稿等进行沟通。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 2023 年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报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定文 姜峰 李丽山
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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