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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文冬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文冬梅、李光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文冬梅、李光昱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艳辉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艳辉、李光昱

(三)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文冬梅,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1995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0 月就职于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经理;2008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合伙人;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上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讨论,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文冬梅 7 7 7 0 0 0 3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充分和公司及相关人员沟通,细致研读会议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慎对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做出决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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