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就有研粉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 号),有研粉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17,306,597.14 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201,899,370.69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13,672,102.80 元;其中,公司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2,169,992.96 元,2023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
民币 82,004,898.62 元,2023 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943,883.2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609,562.8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76,458,217.9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2,004,898.62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165,094.3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943,883.20
加:汇兑损益 377,454.68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90,704,551.66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6,905,011.2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有研粉材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 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研粉材从 2021 年 3 月 12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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