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38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11959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24 2024/7/25 2024/7/25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2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3,688,217,324 股,扣除回购专
户的股份余额 5,000,000 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 3,683,217,3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503,616.39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00%。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增加至 46,500,000 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688,217,32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 46,500,000 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 3,641,717,32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 0.1195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5,512,974.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详见公司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688,217,324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 46,500,000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641,717,3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512,974.78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3,641,717,324×0.11959)÷3,688,217,324≈0.1180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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