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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20:53:01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董
事总数 0%;弃权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董
事总数 0%;弃权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和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和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和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 票,占董事总数 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傅和亮先生,傅和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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