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2 20:53:02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
案以及认购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和亮先生。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JindiWu 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傅和祥先生、巫东昇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207,037,933 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9.20%。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14,534,883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Jindi Wu 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傅和祥先生、巫东昇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221,572,816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0.9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傅和亮先生已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傅和亮先生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