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杰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源杰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源杰科技签订了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源杰科技在 2024 年上半年未发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源杰科技在 2024 年上半年未发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源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杰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源杰科技依照相关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为规范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
金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支付与
该建设项目无关的总公司行政管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公司已做相应整改,并按照内部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审批流程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投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项目的专项资金账户,详见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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