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2 19:43:35 股吧网页版
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3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4 日分别经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53 号)。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65 号),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其他相关文件。

4、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5 号),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等其他相关文件。

5、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办理发行相关事
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
权事项内容不变。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并与相关各方反复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