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 号
楼 47 层 02 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卢家红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利 指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元亨投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弘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邦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卢家红
本次权益变动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5%。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名称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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