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慧婷)
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地参与了公司的各项重要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慧婷女士,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管理
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长安大
学经管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
任长安大学经管学院财务会计系讲师;2015 年 11 月至今,任长安大学经管学院财务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
述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度 亲自出席次 委托其他 缺席 本年度应出 出席股
应出席 数(含通讯 董事出席 次数 席股东大会 东大会
董事会 方式) 次数 次数 情况
次数
郭慧婷 10 10 0 0 3 3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提名委员会未召开,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本人所任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方式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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