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司代码:688501 公司简称:青达环保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代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聚晓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6,680,046.32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9,217,138.40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3,071,000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075,620.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24%。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2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备查文件目录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青达环保、公司 指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远顺合 指 北京清远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青达节能研究院 指 青达节能工程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青达能源 指 青岛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青岛创合 指 青岛创合新材料有限公司,青达能源之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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