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宋修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及合理布局。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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