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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
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0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134.18 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12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1 高端精密光学产 22,500.16 22,500.16 20,625.86 91.67%
品生产项目
2 高端精密光学产 7,855.90 7,855.90 5,771.35 73.47%
品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643.94 9,643.94 9,643.94 100.00%
募投项目总计 40,000.00 40,000.00 36,041.15 /
超募资金 41,134.18 41,134.18 14,802.00 35.98%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 2595 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增加“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
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茂莱光学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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