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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9:34:03 股吧网页版
复旦张江:复旦张江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1. 为维护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沪府体改审[2000]033 号)批准,由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于 2000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
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1006533。

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从中
国政府主管部门获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在上海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
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由香港联交所创业板转至主板上市。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李军和方靖。
2. 公司注册的中文名称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3. 公司的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邮政编码:201210;
电话号码:86-21-58953355;传真号码:86-21-58553990。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会主席。
5.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7. 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24 日召开股东年会,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实际情
况,进一步修订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股东年会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12 年
6 月 29 日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授权,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通过进一步
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于 2013 年 5 月 9 日、2013 年 8 月 8 日通过进一步修订
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13 年 5 月 30 日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授权,董事会于

年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股东周年
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临时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股东周
年大会特别决议授权,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
程;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授权,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股东周年大会
特别决议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公司章程(以下称“本章程”)。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原公司章程由本章程替代。除章程修订案所作修订外,本
章程所有其他条款均维持其完全效力。
8. 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9. 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有约束力;前述人士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
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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