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作为正在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朋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904,98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8,838,792.4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55,125.23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9,883,667.23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3]B06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含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
号 元) 资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
1 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 39,779.57 33,928.29 33,928.29
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
2 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 48,819.15 42,794.66 41,899.15
及产业化项目
3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24,644.15 20,160.93 20,160.93
合计 113,242.87 96,883.88 95,988.37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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