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4-030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 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 第一条 为规范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
1 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 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
2 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邮政编码: 3 号院 1 号楼-1 至 9 层 101 内 1 至 6 层,邮
101300。 政编码:101300。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
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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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
任,定期公布 ESG 报告。
第三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第三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构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所持公司股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份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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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
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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