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16,884.23 16,508.27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14,296.31 13,977.98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32.02 8,635.3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1,732.80
合计 52,012.56 50,854.40
二、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和“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将分别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厂房的三号车间和二号车间进行建设,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尽快满足公司生产任务需要,合理布局,公司将新增“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厂房(二号车间)”的基础上,新增“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厂房”和“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厂房(三号车间)”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 路 233 号公司现有场地新建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联一路 233 号现有场地新 厂房(二号车间和三号车
建厂房(二号车间) 间)、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物联一路 233 号公司现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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